使用權房轉租需要什麼材料 普法法律網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4.7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使用權人需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明、該房屋的產權證明、以及該房屋所有者同意租轉的聲明等,與第三人簽訂轉租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TAG標籤:材料 轉租 使用權 房產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