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要支付中介費嗎,如果房屋買賣違約

房屋中介居間合同,所謂居間合同是指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另一方當事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其中,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爲居間人,給付報酬的一方爲委託人,也就是所只有在促成後纔可有報酬取得權,買賣雙方因一方違約沒有交易成功,房屋中介沒有報酬,但可以收取基本費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如果房屋買賣違約,要支付中介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