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賠中的預期可得利益是 普法法律網 工程質量糾紛律師解答 1.5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預期可得利益索賠,是指因爲發包人或承包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另一方本可以實現和取得的財產增值的利益不能實現和取得,承包人或發包人向違約方提起的賠償損失主張。【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584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TAG標籤:利益 工程 預期 工程質量糾紛 索賠 建設工程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