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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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屬於工傷死亡老闆有責任嗎

交通事故不屬於工傷死亡老闆有責任嗎

一、交通事故不屬於工傷死亡老闆有責任嗎?

不屬於工傷的老闆就沒有責任,交通事故認定工傷條件是:

1、必須在上下班途中。包含兩個條件,上下班路線和上下班時間。不一定是必經路線,只要是合理的路線則可。關於時間,我們認爲遲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時間。需員工向工傷認定部門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證據。

2、必須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老的規定要求是機動車交通事故,修訂後的條例不再限定爲機動車),雙方事故還是單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則可。

3、必須是本人在事故中不負主要責任(當然包括全責),即本人無責、次責或同等責任。需注意的是,近期有一種趨勢,即交警部門在事故責任較難認定的情況下,往往不再認定責任,而是隻出具事故證明書,將責任認定交由法院來完成。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張的賠償費用

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醫療費

2、(如果存在搶救和治療)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8、死亡支出的必要費用喪葬費

9、近親屬交通費

10、近親屬住宿費

11、近親屬誤工費

12、因死亡喪失的收入損失死亡賠償金

13、被撫養人生活費

14、近親屬的精神損失精神撫慰金

15、財產損失物質損失賠償金

三、不能享受工傷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針對上加班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如果認定的結論顯示不是工傷的話,那關鍵要看誰在交通事故當中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了,如果去世的當事人負全部責任,那麼受傷比較輕的駕駛員也不需要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因爲賠償標準就取決於責任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