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單已簽字仲裁有用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仲裁 1.5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沒有用。既然已和公司已簽訂離職協議,則視爲此事已終結,除非籤的協議存在違法簽訂的情況,否則不能再提起仲裁或申訴。《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TAG標籤:勞動糾紛 仲裁 離職 簽字 勞動仲裁 單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