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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限購房屋過戶

珠海限購房屋過戶
關於珠海限購房屋過戶的最新情況
珠海限購房屋過戶需注意一下三點 1.銷售的樓房合法(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地產權權屬證明書且無查封無抵押); 2.已經網籤或已經繳納了定金、首付款或全款等款項(需提供帶有交款、交易日期的正式機打發票或有效的銀行轉賬、支付票據)。有明確具體交易的房屋等證明。 3.購房人在2016年10月6日至2017年4月8日(含當日)購買住房,或購房(含接受贈與、接受轉讓)人在2017年4月9日起新購住房時(繳納首付或全款),必須相應符合購房資格(本市戶籍3套、非本市戶籍1套且具有符合珠府辦函〔2016〕203號檔案或府辦函〔2017〕79號檔案規定的社保或納稅記錄等);購房人在支付定金、首付、全款時,應向銷售方(含贈與方、轉讓方)書面承諾自己符合購房資格,銷售方(含贈與方、轉讓方)在收取對方首付款時要對其購房資格進行審覈;買售雙方(含贈與、轉讓)應對其承諾和審覈事項負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