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仲裁調解制度 普法法律網 法律 8.6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TAG標籤:勞動保障 勞動糾紛 調解 仲裁 勞動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