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放怎麼處理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放怎麼處理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放的,員工依然可以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我國法律規定,正式員工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管單位是否放人,員工都可以離職。【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勞動糾紛 員工 離職 勞動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