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能延長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6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什麼是哺乳假每天一小時的叫授乳假,產假後的6個半月叫哺乳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TAG標籤:工資福利 假能 勞動糾紛 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