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鑑定

當前位置 /首頁/鑑定/其他鑑定/列表

工傷認定工傷鑑定時效

工傷認定工傷鑑定時效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傷認定時效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發生工傷後,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可以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情況特殊的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對職工受工傷的認定標準很全面,充分考慮了職工應獲得的權益。職工需要普及相關法律常識,瞭解簽訂工傷賠償協議書過多少年失效。如符合認定工傷標標準,應在有效期內申請,並簽訂工傷賠償協議書。用人單位申請時效爲一個月,職工個人申請時效爲一年。想要獲得更專業的幫助,還可以諮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