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該房產的歸屬問題,父母出資給婚後子女購買房產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係,離婚時作爲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父母出資給婚後子女購買房產,該房產的歸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