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是否需二百萬元以上註冊資本 普法法律網 公司設立 2.0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需要,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TAG標籤:二百 註冊資本 公司設立 派遣 勞務 萬元以上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