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辭職是否有效 普法法律網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3.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員工在微信上辭職,是“書面形式“的有效辭職。《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TAG標籤:辭職 勞動糾紛 勞動爭議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