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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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屬管轄能不能仲裁

專屬管轄能不能仲裁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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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能不能仲裁

發生勞動仲裁,可以透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n(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n(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n(3)透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n【勞動仲裁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n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n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有詳細規定,建議查閱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