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衛生罪

當前位置 /首頁/罪名庫/危害公共衛生罪/列表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構成要件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構成要件

01-25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傳染病是由病原性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和原蟲引起的,能在人間、動物間或者人與動物間相互傳播的一種疾病,是一種流行性危害比較嚴重的疾病,其種類繁多。《傳染...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概念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概念

02-05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行爲。...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司法解釋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司法解釋

01-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採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爲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懲處非法採供血液等犯罪,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對辦理此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概念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概念

01-25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是指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行爲。...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立案標準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立案標準

02-03
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應予立案追訴。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非法處置疫區內易感動物或者其產品,貨值金額...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標準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標準

01-25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或者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的認定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的認定

01-25
一、本罪與非罪的區分區分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與非罪界限時,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行爲必須系非法。非法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違反國家的操作規程;二是指不具備採集、供應血液或者...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構成要件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構成要件

01-25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境衛生檢疫的正常管理活動。我國於1986年12月公佈了《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在我國的國際通航的海港和機場所在地,以及陸地邊境和國界江河的進出口岸,設立國境衛生檢疫機關,對進出國境...
強迫賣血罪量刑標準

強迫賣血罪量刑標準

01-25
1、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故意傷害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非法行醫罪司法解釋

非法行醫罪司法解釋

01-25
1、《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
醫療事故罪概念

醫療事故罪概念

01-25
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爲。...
非法組織賣血罪構成要件

非法組織賣血罪構成要件

01-25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時也對公共衛生造成妨害。爲加強採供血機構和血源管理,保證血液質量,維護社會公共衛生安全,我國頒佈了一系列的法規規章來建立我國的血液管理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採供血...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立案標準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立案標準

01-25
從事實驗、保藏、攜帶、運輸傳染病菌種、毒種的人員,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造成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導致甲類和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的;(二)導致乙類、丙類傳染病流...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司法解釋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司法解釋

01-25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四十九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或者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供水單...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的認定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的認定

02-05
一、本罪與非罪界限破壞計劃生育工作的行爲有很多種,按《刑法》第336條第2款的規定,行爲人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予以刑事處罰。由於刑法明確規定了上述四...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司法解釋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司法解釋

02-05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款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的認定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的認定

01-25
(一)本罪與一般違法行爲的界限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與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的有關傳染病菌種、毒種的實驗、保藏、攜帶、運輸的規定的一般違法行爲有某些相似之處,如二者都是違反了有關規定,主觀上對可能發生或...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構成要件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構成要件

02-03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既可以是中國人,也可以是外國人。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行爲人逃避或拒絕接受檢查則是故意的,但行爲人對其逃避或拒絕接受國境衛生檢疫檢查而引起...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認定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認定

01-25
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構成本罪,必須是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的行爲。因此,認定本罪應當與一般違法行爲區別開來。一般違法行爲沒有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的結果,也不可能有甲類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險。對有...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構成要件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構成要件

01-25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只限於從事實驗、保藏、攜帶、運輸傳染病菌種、毒種的人員,而且只能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有從事傳染病菌種、毒種實驗、保藏、攜帶、運輸工作資格的單位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認定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認定

01-25
一、本罪與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血液製品罪的界限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爲:(1)犯罪主體不同。本罪的犯罪主體爲特殊主體,只能由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而依法從事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活動的血站(庫)、單採...
強迫賣血罪概念

強迫賣血罪概念

01-25
強迫賣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行爲。...
非法行醫罪立案標準

非法行醫罪立案標準

02-14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
非法組織賣血罪司法解釋

非法組織賣血罪司法解釋

02-14
《獻血法》第十八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非法採集血液的;(二)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三...
醫療事故罪立案標準

醫療事故罪立案標準

01-25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應予立案追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嚴重不負責任":(一)擅離職守的;(二)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實行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