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當前位置 /首頁/勞動工傷/勞動合同/列表

九級傷殘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九級傷殘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九級傷殘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九級工傷屬於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二)項規定,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條(二)至(六)項的法定過錯,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工傷職工具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合法,沒有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定過錯的,解除合同違法,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二倍支付賠償金。

工傷保險補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無論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解除合同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九級工傷勞動合同的解除需要自己進行申請,如果所屬的企業進行就不會發生此類問題,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需要自己合理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操作,一般情況下,九級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就會導致自己的權益喪失一定的保障,所以自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九級 傷殘 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