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試用期內能走人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 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簽了合同試用期可以辭職。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間屆滿以後離開原單位。單位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話,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走人 合同 勞動糾紛 內能 試用期 勞動合同 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