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公患病治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非因公患病治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是如何規定的非因公患病治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如下: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TAG標籤:患病 期滿 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