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例

當前位置 /首頁/車輛交通/交通事故案例/列表

公司因為績效辭退員工可以嗎?

一、公司因為績效辭退員工可以嗎?

公司因為績效辭退員工可以嗎?

如果説公司以員工績效不合格的原因辭退員工的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因為在《勞動法》中規定了勞動者沒有達成績效標準不代表員工是不能勝任工作的,所以説當勞動者沒有達到績效標準後,用人單位不可以辭退該員工,用人單位需要將該員工進行調崗或者是進行培訓。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説單位制度中規定解除業績未達標員工是不合法的。首先績效考核倒數並不能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勞動法》中不能勝任工作指的是不能按要求完成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工作量。

用人單位依照規章制度解除員工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合理合法。

2.應當通過民主程序制定,並經公示或已告知勞動者。

3.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要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員工達到制度中的哪一個解除條件。

若做不到以上幾條,或勞動合同及規章制度上都未進行明確約定、未進行公示、未保留證據等。都會面臨着違法解除的風險。

二、辭退職工條件

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三、辭退不當造成的後果

1、員工辭退處理不當會直接激化被辭退人員與企業的矛盾,被辭退人同會在在公司和業內傳播對原公司的不滿,影響企業的美譽度。如果被辭退人員從事宣傳、營銷等與媒體保持密切關係的工作,不良傳播會進一步擴大。不良口碑傳播會影響企業招聘新人、影響內部團結。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會直接導致高級管理人員或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競爭公司或者促使他創辦類似公司,無形中為自己增加了一個“鐵桿對手”。

2、辭退不當另一個重要的負面後果往往被管理者疏忽——內部影響。辭退不當會讓在職員工感到不安全,擔心自己是否也會落到像被辭退者那樣的下場。其他員工很容易把別人的遭遇,往自己身上套,進而推測管理者的處事方法和能力,對管理者和公司產生不信任感受,影響公司的凝聚力。許多管理者在辭退普通員工時比較隨意,其實殺雞往往猴會看,因此辭退普通員工也不能絲毫馬虎。

當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發生了違反勞動合同或者是勞動法的行為後,用人單位也是可以將該名勞動者進行辭退的,那麼如果是因為這種原因辭退勞動者後,用人單位也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被辭退,用人單位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TAG標籤:績效 員工 辭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