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工作籤一年合同是否必須幹一年?

工作籤一年合同是否必須幹一年?
律師解析:工作籤一年合同不是必須幹一年,可以提前辭職。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自願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賠償。勞動者未提前提出的,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