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單位要對員工工作侵權負責行為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員的行為與執行工作任務有關。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即使發生在工作時間內,用人單位也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單位要對員工工作侵權負責行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