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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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關係發生工傷怎麼鑑定?

一、僱傭關係發生工傷怎麼鑑定?

僱傭關係發生工傷怎麼鑑定?

僱傭關係不能認定爲工傷,只有在勞動關係條件下才有工傷。提出工傷認定時,應提交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當雙方都有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以下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支付花名冊)和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聘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其中,(1)、(3)、(4)項的相關憑證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誰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1)職工所在單位。由於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僱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僱主承擔了許多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之後,爲了及時搶救受傷職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必要要求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請義務。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申報時間限定爲在事故發生或職業病被確診後的30天以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勞動保障部門的同意,纔可以將申請時間延長。

(2)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工傷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爲了充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申報職工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傷害性質認定申請,這一申請時限遠遠長於所在單位的申請時限。

(3)工會組織。工會作爲維護職工權益的羣衆組織,幫助受傷害職工及時進行工傷認定申請,是工會組織的一項重要義務。

僱傭關係不能進行工傷認定,員工所在的單位,勞動者自己,工會組織都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但公司給員工申報工傷,有一個月的時間;勞動者自己申報工傷,需要在一年內提出,一年之後申報無效;而工會組織幫助申報工傷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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