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

當前位置 /首頁/勞動工傷/勞動關係/列表

領導強迫離職怎麼應付?

領導強迫離職怎麼應付?
律師解析:公司領導逼迫勞動者辭職是違法行爲,勞動者應當及時維權。電話12333是全國統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諮詢、舉報、投訴電話。
公司違法,勞動者認爲公司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舉報或者投訴。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