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 普法法律網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1.8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0.3元/小時。新標準於2018年8月1日起實施。其中,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增長3.3%,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增長4.1%。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TAG標籤:工資福利 最低工資 勞動糾紛 深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