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普法法律網 勞動仲裁律師解答 1.4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了勞動仲裁舉證責任如何分配: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TAG標籤:仲裁 勞動爭議 分配 勞動糾紛 舉證責任 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