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汙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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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以後擾民可以報警

22點至次日凌晨6點擾民可以報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噪聲管制時間是22點至次日凌晨6點,但各地方人民政府有權根據當地的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所以要參照當地的管理辦法。噪音汙染可以向110報警,但警察一般是到場制止、警告,很難給予罰款,因為噪音歸口管理部門是環保局,警察作為機動力量只是代行環保局管理噪音的職責,要解決根本性問題還是要到環保局反映。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七條

幾點以後擾民可以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