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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理賠程式是如何規定的?

在社會經濟市場中,存在著很多不同的險種,購買不同的險種需要支付的花銷不同,相應的可以拿到的回報也是存在著差異的。不少人為了使自己的財產權益得到保障,會選擇購買財產保險,在自己的財產損失後,可以按照財產保險理賠程式得到賠償。

財產保險理賠程式是如何規定的?

一、財產保險理賠的基本程式

每個保險公司都有自己的理賠程式,但基本上大同小異,現列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財產保險的理賠程式於後,希望能提供一些有價值的參考:

(一) 報案

1、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本》(電話、信函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影印保單、保單副本及附表。查閱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影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和出險前或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信函報案,由檢難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信函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以上工作將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 查勘定損

1、檢驗人員在接支公司內勤通知後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深圳市外的檢驗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

3、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三) 簽收稽核索賠單證

1、營業部、各支公司內勤人員稽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的單證後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

2、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四) 理算複核

1、 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稽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

2、所有賠案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複核。

(五) 審批

1、產險部許可權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

2、超產險部許可權的逐級上報;

(六) 賠付結案

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2、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賠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

二、車輛事故保險理賠的流程

一是報案:當您的愛車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一定要在24小時之內通知交警,並在48小時之內通知保險公司,這將有利於今後的車輛事故保險理賠。

二是車輛的定損修理。許多車主朋友在報案之後急著用車從而會忽略這一環節,正確的車輛保險理賠程式應該是車輛所有損失在修復之前都必須經保險公司統一定損,以核定損失專案及金額,定損完畢之後才可以修理受損的車輛。該環節是理賠的關鍵,如果車輛受損情況嚴重,需要拆檢才可以定損或是由多方事故造成的,受損車輛就必須根據保險公司的要求去定損中心進行定損。

最後是要領取車輛事故保險賠款。在完成上述兩項環節後,被保險人需要在10日內將索賠單證提交給保險公司,這些資料和證件包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和修理發票、醫療費發票、病歷、誤工費證明、被撫養人身份情況以及保單正本(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行駛證影印件、駕駛員駕照影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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