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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轉移流程如何辦理?

對於一個勞動者來說,是不可能在一個地方打工一輩子的,有些勞動者在購買社保還沒有繳完的情況下就離開了原單位,那現單位如果要購買社保,那要怎麼樣轉交過來呢,那就來了解一下社保轉移流程如何辦理?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社保轉移流程如何辦理?

一、社保轉移流程如何辦理?

國家政策,從2010年開始,參保人不允許退保,所以只能轉移社保關係。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係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係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稽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

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

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二、社保跨省轉移有時間限制嗎?

社保跨省轉移沒有時間限制。  

根據《暫行辦法》,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辦理社保轉移接續手續,原參保地與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應在45天內辦結稽核、確認、跨地區轉續等程式。  

跨省轉移社保的流程:  

新參保地稽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綜合上面所說的,社保轉移流程如何辦理?社保轉移還是要看有沒有跨省了,如果在本市的話,手續要好辦一些,如果是跨省的話,手續可能就要麻煩一點,不過只要手續都是合法、合理的,一般很快就會辦理下來,因此,社保是不允許退保,但是是可以轉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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