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刀具威脅他人故意傷害其身體健康怎麼處罰?
一、攜帶刀具威脅他人故意傷害其身體健康怎麼處罰?
攜帶刀具威脅他人故意傷害其身體健康的處罰如下:
威脅人身安全裁量標準:
1、情節較輕的,處五百元罰款;
2、情節一般的,處五日拘留;
3、情節較重的,根據案情,按三檔處罰:處五日拘留,可並處二百元罰款;七日拘留,可並處二百至五百元罰款;十日拘留,可並處二百至五百元罰款。
情節較重的情形:
(1)給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或身心健康造成較大影響的;
(2)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第五項除外)的;
(3)手段、情節較惡劣的;
(4)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起點的確定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⑴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⑶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⑷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⑵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⑶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攜帶刀具威脅他人的過程之中,致使對方受傷的,此時屬於故意傷人,但是一般會以威脅人身安全為由來判處刑罰,而不是以故意傷害罪來論處。任何威脅到他人身體健康的違法者,受到的處罰最多是被判處七日拘留被被要求支付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