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未吸毒就是藍色管控嗎 普法法律網 毒品辯護 1.0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是。三年未吸毒就是藍色管控。強制戒毒後要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尿檢,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會開出證明,三年後可用證明申請撤銷動態監管。根據《戒毒條例》第七條,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 對戒毒人員戒毒的個人資訊應當依法予以保密。對戒斷三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 TAG標籤:刑事辯護 毒品辯護 管控 吸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