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多少會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普法法律網 毒品辯護 1.0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只要是販毒,不管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TAG標籤:販毒 不予 刑事辯護 追究 毒品辯護 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