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件4個必備證據 普法法律網 毒品辯護 1.8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毒品案件4個必備證據包括:一、存在販賣毒品的事實;二、買毒品的事實;三、是由被告人所為、所販賣毒品的種類、數量、被告人具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四、是否有立功、自首等影響定罪量刑的情節。《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TAG標籤:證據 刑事辯護 毒品辯護 案件 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