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認定引誘人吸毒 普法法律網 毒品辯護 9.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認定標準是:行為人違反國家禁毒法規,採用金錢、物質或其他方法,進行勾引、誘惑、拉攏,以使他人產生吸毒慾望,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引誘他人吸毒的行為。《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TAG標籤:引誘 認定 吸毒 刑事辯護 毒品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