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偷漏個人所得稅怎樣處罰 普法法律網 經濟犯罪辯護 1.2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偷逃個人所得稅50萬以上首次偷稅漏稅的,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不予處罰。多次偷稅漏稅的,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偷漏 處罰 經濟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