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既遂的處罰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經濟犯罪辯護 1.1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後果嚴重的行為。構成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據】《刑法》第419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後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標籤:處罰 經濟犯罪辯護 損毀 刑事辯護 珍貴文物 失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