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金融詐騙辯護/列表

招搖撞騙罪敲詐勒索罪區別有哪些?

一、招搖撞騙罪敲詐勒索罪區別有哪些?

招搖撞騙罪敲詐勒索罪區別有哪些?

與敲詐勒索罪的界限

兩者的區別在於:

1、前罪是以“騙”為特徵的,被害人在受騙後往往是“自願”交出財物或出讓其他合法權益;而後罪,雖然也有“詐”的成份,但卻是以“恫嚇”被害人為特徵,即對財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嚇,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懼,出於無奈,被迫交出財物而出讓其他合法權益。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別。

2、前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動,其直接侵犯的不僅可能是財產權,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權益;而後罪侵犯的客體只能是公私財產所有權。

二、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本罪侵犯的物件為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三、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招搖撞騙和敲詐勒索犯罪都是侵犯受害人錢財,導致經濟損失。但是,兩者有一些區別,從構成要件、立案及量刑上不同。和敲詐勒索犯罪不同,招搖撞騙犯罪立案不看數額,就這樣行為就符合立案條件。而量刑上,敲詐勒索最多是二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