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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嫖娼拘留以後可以入黨嗎

一、因嫖娼拘留以後可以入黨嗎?

因嫖娼拘留以後可以入黨嗎

原則上也可以入黨,不能入黨的情形包括:

(一)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四)貪汙、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五)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六)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七)洩露國家祕密或者工作祕密的;

(八)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二、賣淫嫖娼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入黨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1、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

2、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

3、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

4、執行黨的決議;

5、按期交納黨費。

四、行政拘留的特點有哪些?

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任何符合法定條件的公民都可以入黨,並不是只有國家公務員才能入黨,國家相關法律制度中也沒有規定過,之前有過治安處罰的記錄就不能入黨。不過,本人想入黨,平時就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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