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取保候審/列表

吸毒能否取保候審,吸毒可以保釋嗎

不可否認,毒品對人體的危害是很大的,並且還很容易讓人上癮。因而生活中一方面是需要提高自己的警惕性,不要去碰毒品。另一方面要是已經沾染上了毒品的話,也要想辦法儘快的解除毒癮。那要是公民因為吸毒被抓的話,此時是否可以申請保釋呢?也就是說吸毒可以保釋嗎?下面本站小編為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吸毒可以保釋嗎 吸毒能否取保候審

吸毒可以保釋嗎吸毒能否取保候審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在我國沒有保釋,只有取保候審。

吸毒屬於治安案件,因吸毒被處行政拘留的,對處罰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可以辦理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待複議結果出來以後,維持的,繼續執行行政拘留。

保釋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者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其釋放的制度”我國法律稱為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徵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對於被給予強制隔離戒毒的,是不可以暫緩執行。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其實也就是我國《刑法》中規定的取保候審,但這針對的僅僅是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時候採取的,而單純的吸毒行為在我國僅僅被認定為違法行為,尚不構成刑事犯罪,因而公民因為吸毒被抓的,一般是不會涉及到保釋的問題,而不是能不能保釋。

TAG標籤:吸毒 保釋 取保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