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受賄罪處罰標準是哪些 普法法律網 貪汙受賄辯護 1.6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單位受賄罪的處罰標準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單位 處罰 受賄罪 刑事辯護 貪汙受賄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