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罪和賄賂罪的區別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貪汙受賄辯護 3.2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汙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 TAG標籤:賄賂罪 貪汙罪 貪汙受賄辯護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