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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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程式的概念內容包括什麼?

刑事案件速裁程式,是對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單處罰金危險駕駛等十一類案件,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則、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簡化訴訟程式、縮短辦案期限的工作機制。

刑事速裁程式的概念內容包括什麼?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適用速裁程式審理案件,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意見。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式。

適用速裁程式審理案件,應當當庭宣判。

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自願認罪,當事人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的危險駕駛、交通肇事、盜竊、詐騙、搶奪、傷害、尋釁滋事等情節較輕,依法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單處罰金的案件,進一步簡化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相關訴訟程式。開展刑事速裁程式試點工作,有利於進一步推動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高辦理刑事案件的質量與效率,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併為完善刑事訴訟法積累經驗。檢察機關該項工作由公訴部門及專業化檢察部門負責。

以下四個條件的可以適用刑事速裁程式:

1、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3、當事人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式,可以適用速裁程式。

關於在部分地區幵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我國的刑事司法程序也是越來越進步的,我國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認罪認罰案件,可以適用速裁程式審理,進一步擴大了速裁程式的案件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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