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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罰金的標準有規定嗎?

一、合同詐騙罪罰金的標準有規定嗎?

合同詐騙罪罰金的標準有規定嗎?

合同詐騙罪是可能會被判處罰金的,只是法律對判處多少罰金並沒有具體的規定,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狀況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情況而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有哪些?

從本質上看,合同詐騙罪也是一種具體的詐騙犯罪,其與詐騙罪是特殊與一般的關係,它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侵犯的客體不同。詐騙罪只侵犯財產所有權,是單一客體,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同時又侵犯合同行為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不盡相同。詐騙罪可以表現為虛構任何事實或隱瞞真相,以騙取財物;本罪只是在經濟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因而欺詐手段有特定範圍的特殊性。

(3)犯罪主體不盡相同。詐騙罪限於自然人主體;本罪主體包括單位,且是任何單位。

(4)本罪與詐騙罪屬於法條競合,應當遵循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同詐騙這種行為是會造成對方的利益受到損失,只要達到立案的標準不僅要受到刑事的處罰,從而還要承擔民事的賠償,但對於賠償的標準就要看雙方是如何協商的,這個在法律上是沒有具體的規定金額,所以,自己的權益就要懂得自己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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