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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交易罪30萬怎麼處罰的?

強迫交易罪30萬怎麼處罰的?

一、強迫交易罪30萬怎麼處罰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般情況下,犯了強迫交易罪的犯罪分子,情節嚴重的,那麼犯罪分子不僅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還會被判處罰金。單位犯罪的,那麼人民法院不僅會對單位判處罰金,還會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以上的規定進行處罰。

二、強迫交易行為違法嗎?

1、強迫交易行為屬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並不鮮見,因此,為了不至於打擊面過大,而規定了強行商品交易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

2、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多次強迫交易的;社會影響惡劣的;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

3、本罪必須發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有交易事實存在,雖然這種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強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

三、強迫交易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不僅侵犯了交易相對方的合法權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場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法律關係,應當遵循市場交易中的自願與公平原則。但在現時生活中,交易雙方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種行為違背了市場交易原則,破壞了市場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費者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如果行為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行交易,就具有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亦能構成本罪。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

強迫交易罪30萬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強迫交易是一個違反他人自由意志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可以認定為強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責任。強迫交易罪不僅侵犯了交易相對方的合法權益,還侵犯了交易市場的管理秩序,犯罪的主體屬於一般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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