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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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案件被告人可否反訴?

一、自訴案件被告人可否反訴?

自訴案件被告人可否反訴?

可以。

1、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適用自訴的規定。

2、反訴是指在一個已經開始的訴訟程式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原告為被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與本訴有牽連的獨立的反請求。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適用自訴的規定。

二、自訴案件的分類有哪些?

自訴案件包括三類: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佔案);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故意傷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遺棄案、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侵犯智慧財產權案和屬於《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三、民事自訴案件的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是可以進行反訴的,但是有一定的條件限制。自訴案件包括了一些誹謗、侮辱、非法入侵他人住房及故意傷害等案件。民事自訴案件的流程首先就是申請起訴,然後是人民法院稽核通過並通知被告再就是進行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