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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一、刑法中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刑法中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是以嫌疑人非法制造的抵扣稅款發票數量量刑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零九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構成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三、涉嫌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綜上所述,在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非法制造的發票數量不同,量刑標準也不一樣,司法實踐中,犯罪嫌疑人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的數量在50份以上,或者發票面額累計達20萬元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