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詐騙罪多久可以見家人
一、構成詐騙罪多久可以見家人?
構成詐騙罪被收監後可以見家人,會見的時間以監獄的通知為準。
《監獄法》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二、構成詐騙罪判刑後收監執行的流程有哪些?
1、審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是否已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是否齊備,記載是否有誤;
2、檢查罪犯是否患有嚴重疾病;
3、進行人身和物品檢查;
4、對收監的罪犯填寫罪犯入監登記表。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三、構成詐騙罪判刑後滿足哪些條件可以假釋?
1、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
2、服刑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構成詐騙罪被宣告緩刑在緩刑考驗期內需遵守哪些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五、構成詐騙罪適用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構成詐騙罪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家屬是見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理期間,只有律師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對於構成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講,如果被判處緩刑,在緩刑考驗期內隨時都可以會見家人,但會見家屬不能隨意離開現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