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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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醫保已經報銷還能索要賠償嗎?

一、故意傷害醫保已經報銷還能索要賠償嗎?

故意傷害醫保已經報銷還能索要賠償嗎?

是可以的,賠償專案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構成殘疾的,還應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撫慰金等,賠償數額要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裡所說的“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出於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傷害他人,但由於被害人受到傷害後得不到及時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於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特別殘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嚴重殘疾而採用毀容、挖人眼睛、砍掉人雙腳等特別殘忍的手段傷害他人的行為。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可以調解嗎?

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但同時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不認定是犯罪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可以調解處理。被害人傷情構成輕傷,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案件,不能調解。

故意傷害罪判刑後仍需賠償。判決是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賠償是犯罪分子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不衝突,犯罪分子承擔刑事責任後仍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具體處罰是:

1、故意傷害別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造成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的醫藥費醫保已經報銷,還能索要賠償,故意傷害行為致人輕傷,得到受害者的諒解,是可以進行調解的,需要雙方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簽署調解協議,若無法達到受害者的諒解,需要按照故意傷害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