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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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緩刑影響孫子當警察嗎?

判緩刑對於子女有一定的影響。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將來對本人、子、孫等都會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將來考公務員等。

拘役緩刑影響孫子當警察嗎?

拘役緩刑影響不大。緩刑是指對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犯罪行為人先宣告定罪但暫不執行該刑罰,而是由特定的監督考察機構在一定的期限內對罪犯考察,根據其表現來決定是否執行具體刑罰的制度,罪犯在考驗期遵紀守法,沒有出現法定撤銷緩刑的情形的,原判刑罰就可以不用執行了,通俗點講就是緩刑不用在監獄執行,不坐牢,而是在監獄外執行,由特定機關進行考察。由此可以看出,被判處緩刑的罪犯,所犯的罪一般不是重罪。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審查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緩刑,也稱為暫緩執行刑罰、暫緩量刑、緩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種刑罰執行方式。法院在刑事審判中,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如在考驗期內,滿足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將不再執行的一種制度。因此,簡言之,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打擊違法犯罪的行為的,至於說被判處刑罰之後,是否會對家人有影響,也是需要具體分析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拘役對子女是有影響的,如果是子女的審查不合格的,一般單位是不予錄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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