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列表

使用偽基站群發判刑嗎?

一、使用偽基站群發判刑嗎

使用偽基站群發判刑嗎?

使用偽基站群發簡訊會被判刑。根據《關於依法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裝置案件的意見》,非法使用“偽基站”裝置干擾公用電信網路訊號,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虛假廣告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除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外,利用“偽基站”裝置實施詐騙等其他犯罪行為,同時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明知他人實施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或者非法使用“偽基站”裝置干擾公用電信網路訊號等犯罪,為其提供資金、場所、技術、裝置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二、銷售偽基站的相關法規

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1、個人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三套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二萬元以上的;

2、單位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十套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五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曾因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的。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數量、數額達到前款規定的數量、數額五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經鑑定為專用間諜器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以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的,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偽基站對於電信設施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使用偽基站會對周邊使用者的手機通訊訊號造成影響。因此偽基站目前已經被相關部門定性為間諜器材,遇到自己的手機出現訊號不穩定並受到垃圾簡訊的時候極有可能就是偽基站的影響。

TAG標籤:基站 群發 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