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列表

報案非法集資怎處理呢?

報案非法集資怎處理呢?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人們的生活逐漸好轉起來,於是有些人就利用手中閒置的錢來進行投資。但是一些人卻通過非法渠道吸收公眾存款,謀取利益,導致民眾投入的資金無法收回,這種行為就是所謂的非法集資。如果遇到非法集資,當事人可以進行辦案,那麼,很多人就會問,報案非法集資怎處理?接下來,即這一問題的回答。

報案非法集資怎處理?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非法集資一般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罪論處。

如果發現非法集資可以打110報案,也可以直接到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報案。各種非法集資類犯罪的處罰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釋出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下稱“《追訴標準》”)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根據《追訴標準》,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予以刑事追訴。由於集資詐騙罪的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較大,對於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集資詐騙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當事人可以打110報案,也可以直接到當地的公安局進行報案。當公安局瞭解情況後,會第一時間進行處理,給民眾一個合理的解釋。對於非法集資,根據犯罪的實際情況不同,那麼相應的處罰的結果也是不同的。

TAG標籤:非法 報案 集資 #